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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如何登报办理

遗失声明如何登报办理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2024-02-29 04:41:44 已帮助207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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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如何登报办理
1.一般情况下,遗失声明只要找到当地的政府机关报就可以刊登,不过个别的,会指定是省级还是市级,所以要在补办的机关提前问清楚。
2.登报声明需要先证明,丢失的那些证件是你的,是所属人。
需要提供一些相关资料,例如身份证等个人证件丢了,需要有以前的复印件,或者户口本就行。
3.如果是対公的,需要丢失证件本身的复印件,以及法人身份证。
4.到了报社,验证身份资料后,会给一份表格,让填固定格式的遗失信息,也就是登报声明的内容。
注意填写正确。
5.登报后,可以在报纸上找到相关内容,拿着报纸就可以到相应的机关单位补办证件了。
6.报纸可以在报亭买到,如果找不到报亭,来报社前台也可以要一份报纸。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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