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后无论未成年子女由谁实际抚养,父母仍然是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其具有的监护权仍然存在。
监护权并不因离婚而丧失,任何一方均有抚养教育、合理监督管理子女的权利与义务。
有抚养权的一方也自然无权单方面取消另一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更没有权利单方面阻止另一方对子女进行探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