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人遗弃小孩三天,情节不恶劣的,不会构成
遗弃罪。遗弃行为情节恶劣是指:由于遗弃而致
被害人重伤、死亡的;被害人因被遗弃而生活无着,流离失所,被迫沿街乞讨的;因遗弃而使被害人走投无路被迫自杀的;行为人屡经教育,拒绝改正而使被害人的生活陷一危难境地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
犯罪的,是
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
刑事责任。 第二百六十一条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
扶养义务而拒绝
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