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向贷款银行提交下列资料:
1)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学历证明、婚姻状况证明;
2)经济收入证明,并可有选择性地提供包括存款证明、有价证券在内的其他财产证明;以上证明资料越全面,银行在放贷评审中的评分越高,享有贷款金额及时间的条件越优越;
3)买卖双方签订的购房协议书;
4)同意以所购房屋作抵押的证明;
5)有不低于购房价款30%的自有资金;
6)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材料。而售房人须提供如下资料:
7)售房人(含共有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婚姻状况证明;
8)房屋共有权人同意出售的书面文件;3.所售房屋的房屋所有权有效证件及复印件;
9)如房屋已出租,须提供承租户同意出售的证明文件;
10)保证所售房屋符合上市出售条件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