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法律体系里,压根就不存在结婚一年离婚后女方“亏”或者“不亏”的说法。
从财产分割层面来讲,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工资、奖金以及生产经营收益等通常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到了离婚的时候,由双方通过协议来处理;要是协议无法达成一致,那就由人民法院依据财产的具体状况,依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倘若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那他就可能会被少分或者不分财产。
从损害赔偿这一方面来看,如果男方出现了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过错情况,女方是可以要求损害赔偿的。
总之,离婚时的权益分配主要是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以做到公平合理地处理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各类事务为根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