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中国银监会的规定,并购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并购的资金来源中并购贷款所占比例不应高于50%。
二、国务院则明确规定支持企业兼并重组化解产能过剩,相应并购贷款期限可延长至7年。所谓并购贷款,即商业银行向并购方企业或并购方控股子公司发放的,用于支付并购股权对价款项的本外币贷款。是针对境内优势客户在改制、改组过程中,有偿兼并、收购国内其他企事业法人、已建成项目及进行资产、债务重组中产生的融资需求而发放的贷款。
法律依据:
《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指引》第十九条
并购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