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有律师费用是由对方当事人承担的情形,其具体内容为:
1、法律援助案件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民事法律援助工作若干问题的联合通知》的规定,法律援助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所需差旅费、文印费、交通通讯费、调查取证费等办案必要开支,受援方列入诉讼请求的,法院可根据具体请况判由非受援的败诉方承担。
2、合同纠纷案件中,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第三人有过错的,应当适当分担。”
3、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