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欠债不还纠纷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2)若被告为公民,其住所地为户籍所在地;若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则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3)若被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其住所地为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4)合同履行地的确定规则为:借贷双方有约定的按约定;未约定或约定不明且无法通过补充协议、合同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出借人所在地法院也具有管辖权。
(5)当事人可书面协议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管辖,但该选择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提醒:
发生欠债不还纠纷时,需根据被告身份、合同约定等情况确定管辖法院,若对管辖法院的选择存在疑问,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