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离婚必须要拿身份证,如果身份证遗失的话,可以到公安机关开具临时身份证件。
因为民政部门需要根据身份证来核对是否属于本人,确保信息的真实性。
资料准备齐全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在三十天的期限届满后,双方当事人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
根据《婚姻管理登记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法律依据
《婚姻管理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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