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个人出资购买且登记在个人名下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归出资方所有。
(2)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车辆等财产,按出资比例分割;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视为等额享有。
(3)同居期间共同经营、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4)恋爱期间的小额日常消费性赠与,如鲜花、礼物等,一般无需返还;大额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如彩礼、房产、车辆等,若双方未结婚,赠与方有权要求返还。
(5)处理财产分配时,双方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提醒:
情侣恋爱期间涉及财产往来时,应注意保留出资凭证、赠与意图的相关证据;若财产分配协商不成需起诉,需准备充分证据证明出资情况或赠与目的,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