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继爸妈对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娃儿有抚养教育的义务。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限定:
第二十一条 爸妈对娃儿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娃儿对爸妈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爸妈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娃儿,有要求爸妈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娃儿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本领的或生活困难的爸妈,有要求娃儿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做法。
第二十七条 继爸妈与继娃儿间,不得凌虐或歧视。
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娃儿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爸妈娃儿关系的有关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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