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信用卡
诈骗罪量刑标准,我国
刑法第196条第1款明确规定,“进行
信用卡诈骗活动的,
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犯禁;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
没收财产”。1996年12月16日最高人
民法院通过的《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5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5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2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是指将所有的诈骗所得的财物全部挥霍,且
无力偿还的,或者多卡恶意透支的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