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达到国家、省规定的退休年龄;
2、缴费年限满15年且待遇领取地确认为本市区的;
3、单位和个人均按规定足额缴费。
二、经办流程
(一)申请——参保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向单位提出,由单位在网办大厅进行退休审批申请
用人单位可以通过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在“单位办事”栏目中的“社会保险”模块,选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服务”,在网上申请退休。具体步骤点击>>>>无锡退休网上办理流程(图解)
(二)受理——单位收集材料,至社保中心受理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三)审批——受理窗口将收取材料流转至退休审批部门审批
(四)停保——当月到龄人员应于当月11-30日内在“退工停保”模块办理停保手续,变更原因必须选择“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提醒:未办理江苏省社会保障卡的参保职工需办理江苏省社会保障卡)
(五)审核——退休审批部门流转至待遇核定部门核定退休待遇
(六)移交——待遇审核办结后,由待遇核定部门将职工档案移交档案整理部门,纳入社会化管理
三、申请材料:
办理材料由参保人提供的材料:
(1)居民身份证(境外人员提供护照)复印件;
(2)《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原件(按需提供);
由办理单位提供的材料:
(3)《江苏省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
(4)《社会化管理服务基本信息采集表》;
(5)《职工档案》;
参保人如有以下情况,需提供的相应材料:
(6)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参保人员申请提前退休,需提供《无锡市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