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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诈骗罪退回补充侦查情况

关于“信用卡诈骗退回补充侦查情况”退回补充侦查有以下几种情形,具体分为两类:
一类是实体性事由,一类是程序性事由:
(1)退回补充侦查的实体性内容是弥补侦查机关(部门)没有完成侦查阶段的任务。
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66条、第267条的规定,结合办案实际,实体性内容主要有:
1、主要犯罪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2、犯罪构成要件欠缺的
3、主要情节未予查实的
4、遗漏重要犯罪事实及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案犯罪嫌疑人
5、其他对定罪量刑有重要意义的事实尚未查清的。
(2)《刑事诉讼法》第137条明确规定检察院审查起诉应查明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最新修订:2024-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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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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