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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的男女双方办理离婚登记需要携带什么材料

离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即原领结婚证的地方)。需要携带的东西有:
1、双方当事人的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2、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出生年月日应相一致,否则先到有关部门更正,身份证在有效期内)
3、结婚证(最好两本);
4、离婚协议书(双方已签字)
5、双方各2张小二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最新修订: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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