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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代理律师是否可以取走相应的鉴定报告?

司法鉴定代理律师是否可以取走相应的鉴定报告?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由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法定鉴定单位,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鉴别和判断的一种活动。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行为人对于某些专业性的问题存在疑惑的是可以申请司法鉴定的,由于司法鉴定的结果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刑事诉讼结果,所以行为人应该依法去有鉴定资格的机构进行司法鉴定。
2024-02-25 03:32:36 已帮助146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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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代理律师是否可以取走相应的鉴定报告?
可以。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进行司法鉴定的,鉴定时当事人必须提供相关鉴定资料的原件,鉴定机构在鉴定结束后,对于鉴定所用的资料应该整理成档案进行保存。但所保存的资料可以通过照相、复印等形式加以固定和保存,并不是一定要保存被鉴定人员的病历和CT原件,所以,司法鉴定所是不一定必须要保存鉴定材料的原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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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包同贺律师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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