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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级伤残津贴如何领取
十级伤残津贴如何领取
人身权利是每个人最重要的权利之一,包括健康权、自由权等,这些权利都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人都不能侵犯他人的人身权利。侵权行为属于一种对他人造成损失的违法行为,而人身侵权就是对他人身体造成一定伤害的一种侵权行为,我国对于人身侵权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对于造成人身侵权的行为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对受害人进行赔偿,也要及时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24-02-28 16:42:25
已帮助1459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十级伤残津贴如何领取
若当事人的身体情况达到
十级伤残
的程度的,
工伤伤残津贴
应当从
工伤保险
基金中进行划拨,同时该划拨行为为一次性的。《
工伤保险条例
》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按
伤残等级
支付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标准为:七级
伤残
为13个月的本人
工资
,
八级伤残
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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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级伤残津贴如何领取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十级伤残津贴是多少钱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法律意见】十级工伤赔偿标准医疗费: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3、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住院伙食补助费1、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停工留薪期待遇(非法用工伤亡生活费)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原单位按月支付。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3、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护理费1、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2、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6个月的本人工资;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职工被确诊为职业病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加发50。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每减少1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递减20。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按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的10支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其他规定:1、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职工被人民宣告死亡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3、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四)被判刑正在收监执行的。 4、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 5、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 6、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 7、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优先拨付依法应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8、职工被派遣出境工作,依据前往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应当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参加当地工伤保险,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中止;不能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不中止。 9、职工再次发生工伤,根据规定应当享受伤残津贴的,按照新认定的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津贴待遇。 10、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工伤五级已经8年拿伤残津贴,现在公司要求上班,安排工作我不能胜任,我可以继续要求拿伤残津贴吗?
可以继续享受伤残津贴,直到达到退休年龄、符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并已开始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时为止。《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郁华僖
问题:我是90年的工伤;伤残是重;到今天一直领到伤残津贴;前几天才到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又鉴定;伤残3级;问现在还可以领到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吗
可以按新的级别标准继续领取,需要进一步帮忙或获得更好的解决方案,请点击我的图像获取我的联系方式后和我联系,并对我的解答进行评价。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我有一个朋友现在在青岛市上班,上班的时候自己的人身损害受到了侵犯,要去进行维权,青岛人身损害赔偿工伤六级工伤伤残津贴是什么?
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与单位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的,以及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六级伤残,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本应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但难以安排的,分别由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对其按月支付的津贴。工伤职工产生劳动能力障碍,丧失劳动就业机会,自身的行为能力被削弱,与工伤事故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自然应该享受相关的津贴赔偿。伤残津贴发放 伤残津贴计算方法是按照职工伤残鉴定等级,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确定,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支付。其中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编辑本段相关法律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1]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编辑本段伤残津贴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根据上述规定,伤残津贴视伤残等级的不同而分别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按月发放,并因最低工资标准的适用而分为两种情况: (1)依照法定标准计算的伤残津贴实际金额高于或等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伤残津贴按照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按月发放,该比例依照伤残级别确定。 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其计算公式为: 伤残津贴赔偿金额=本人工资(元/月)×90% 例如:马某为某汽车生产厂职工,因遭遇工伤事故,被鉴定为一级伤残,在工伤事故发生前,马某的工资为1200元少月,按照上述公式,其应获得的伤残津贴为:1200元/月×90%=1080元/月,马某所在的汽车厂地处我国东部沿海某农业大省,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为500元/月。这样,马某按照公式计算的伤残津贴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因此就可以确定为1080元/月。 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其计算公式为: 伤残津贴赔偿金额=本人工资(元/月)×85% 例如:李某某为某化工厂职工,在一次工伤事故中身受重伤,后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二级伤残,在此前其工资为1000元/月,按照上述公式,其应获得的伤残津贴为:1000元/月×85%=850元/月,李某某所在的城市为我国中部某省会城市,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为400元/月。这样,李某某按照公式计算的伤残津贴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因此就可以确定为850元/月。 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其计算公式为: 伤残津贴赔偿金额=本人工资(元/月)×80% 例如:王某某为某钢铁厂职工,因工致残,后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三级伤残,在此前其工资为800元/月,按照上述公式,其应获得的伤残津贴为:800元/月×80%=640元/月,王某某所在的城市为我国东部某省会城市,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正好为640元/月,这样,王某某按照公式计算的伤残津贴等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因此就可以确定为640元/月。 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其计算公式为: 伤残津贴赔偿金额=本人工资(元/月)×80% 五、六级伤残津贴也以同样的方法,即本人工资乘以法定的比例计算,需要注意的是,被鉴定为五、六级伤残的工伤职工并不当然获得伤残津贴,只有在其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予以安排适当工作但难以安排的时候,才由用人单位按月对其支付伤残津贴,而一至四级伤残的伤残津贴是当然获得并且是由工伤保险基金发放的。 (2)依照法定标准计算的伤残津贴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属于工伤保险基金发放的范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主要是一至四级伤残,属于用人单位发放范围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主要是五、六级伤残。 例如:杨某某为某运输公司职工,在一次工伤事故中致残,后被鉴定为四级伤残,工伤事故发生之前其工资为600元/月,按照法定的标准,其所能获得的伤残津贴为:600元/月×75%=450元/月,杨某某所在的城市地处我国东部沿海某发达地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600元夕月,这样,杨某某按照法定标准获得的伤残津贴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依照规定应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其差额,也就是说,杨某某最终可获得600元/月的伤残津贴。 需要注意的是,《工伤保险条例》第38条规定,伤残津贴由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等变化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这样,如果伤残津贴有所调整,其计算办法就应依照调整后的标准进行。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你好!我叫张洪新2016年在徐州宗申上班出的工伤。鉴定为十级伤残!我们公司领导说十级伤残赔偿2.7万元且赔偿钱到原工离职在给!如果干过55岁就没有了!请问徐州工伤这一块有这个规定吗?
我来解答工伤鉴定为十级伤残怎样赔偿标准的问题。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工厂停产4个月了我6级工伤能有伤残津贴吗 厂里不给向哪申诉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厂里停产我是6级工伤能要伤残津贴吗?厂里按市最低标准发工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原工资”,《工伤保险条例》未定义,各地规定大致有以下三种计算方法:1、《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六条 本条例中下列用语的含义:(二)原工资福利待遇,是指工伤职工在本单位受工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福利待遇。工伤职工在本单位工作不足十二个月的,以实际月数计算平均工资福利待遇。3、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工伤保险若干问题的意见》十四、《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中“原工资福利待遇”应理解为“职工在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正常出勤情况下,应享受的工资福利待遇(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除外)”。3、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审理劳动争议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2012.12)》十六、《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的计算标准是什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其中“原工资”按照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的平均月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但不包括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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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4-08-09 20:09:23
你好,你想咨询什么法律问题?
问题:您好?
吕美亮律师
2024-08-09 08:27:13
在律所的主管律师协会进行投诉
问题:投诉律师事务所在哪里投诉?
钱威律师
2024-08-08 19:32:36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知道姓名,能查到对方手机号吗?
钱威律师
2024-08-07 11:03:39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怎么通过姓名查找一个人的手机号码呢?
杜强吉律师
2024-08-06 21:22:39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
问题:您好?
司天双律师
2024-08-08 18:35:05
具体伤残级别要经过鉴定才知道
问题:车祸导致双侧股骨干骨折左侧胫骨粉碎性骨折右侧胫腓骨骨折手腕粉碎性骨折算几级伤残?
钱威律师
2024-08-06 05:46:38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就是我室友养了只猫然后病了说是喝着我的沐浴露中毒治病的钱要我给她拿一半我没办法只能答应?
吕美亮律师
2024-08-04 16:46:19
您好您有什么问题需要咨询
问题:我有一件事需要咨询?
钱威律师
2024-08-04 05:37:23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和女朋友发生矛盾对方报警昨天让今天12点左右去撤案没去,晚上下班去的但是警察不同意撤案?
钱威律师
2024-08-01 21:42:41
你好具体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您好?
吕美亮律师
2024-08-04 16:46:19
您好您有什么问题需要咨询
问题:我有一件事需要咨询?
司天双律师
2024-08-08 18:35:05
具体伤残级别要经过鉴定才知道
问题:车祸导致双侧股骨干骨折左侧胫骨粉碎性骨折右侧胫腓骨骨折手腕粉碎性骨折算几级伤残?
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4-08-09 20:09:23
你好,你想咨询什么法律问题?
问题:您好?
吕美亮律师
2024-08-09 08:27:13
在律所的主管律师协会进行投诉
问题:投诉律师事务所在哪里投诉?
钱威律师
2024-08-08 19:32:36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知道姓名,能查到对方手机号吗?
钱威律师
2024-08-07 11:03:39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怎么通过姓名查找一个人的手机号码呢?
杜强吉律师
2024-08-06 21:22:39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
问题:您好?
钱威律师
2024-08-01 21:42:41
你好具体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您好?
钱威律师
2024-08-06 05:46:38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就是我室友养了只猫然后病了说是喝着我的沐浴露中毒治病的钱要我给她拿一半我没办法只能答应?
钱威律师
2024-08-04 05:37:23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和女朋友发生矛盾对方报警昨天让今天12点左右去撤案没去,晚上下班去的但是警察不同意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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