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动收集承担较多家务劳动的证据。比如日常家务的购物凭证、水电燃气缴费记录,照顾子女的学校接送记录、兴趣班报名凭证,照料老年人的护理记录、医疗费用支付凭证等,这些都能证明自己在家庭中负担的义务较多。
(二)明确提出补偿请求的时间。家务劳动补偿的请求需在离婚时提出,不能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单独主张,也不能在离婚后再就此事提出诉求。
(三)主张补偿时说明关键影响因素。可以向法院主动说明婚姻关系持续的时长,家务劳动的具体内容和每日花费的时间,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以及双方各自的收入、财产状况等,帮助法院综合判定合理的补偿数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