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准备借款相关证据,收集借条、借款合同、转账记录、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证实借款事实和金额。
(二)收集证明诈骗行为的证据,保留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聊天记录,寻找相关证人提供证言。
(三)提供对方挥霍借款、拒不还款且无还款能力的证据,获取资金流向证明、财产状况证明等。
(四)撰写清晰准确的被害人陈述,详细说明被骗经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