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冷静期是协议离婚的必经环节,若双方在此期间对债务分割无法达成一致,一方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法院处理债务分割问题。
(二)法院会先认定债务性质。判断标准包括债务是否因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所负,或是否有双方共同签名、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
(三)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偿还,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主张债务性质的一方需承担举证责任,比如提供债务用于共同生活的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