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婚姻家庭专题 > 财产分割专题 > 赠与财物能否要求返还,怎么规定

赠与财物能否要求返还,怎么规定

法律分析
赠与财物能要求返还。在权利转移前或进行公证前可以要求返还、出现法定撤销事由的一年内可以要求返还、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六个月内可以要求返还、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家庭生活的可以要求返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最新修订:2024-02-22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