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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定构成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

确定构成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要件: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不要求特殊身份;主观上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客体上侵犯了我国国家有价证券管理秩序;客观方面实施了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数额较大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条
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新修订:2024-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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