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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的发生原因有哪些

债权的发生原因有哪些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2024-03-03 11:21:11 已帮助178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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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的发生原因有哪些
法律分析
债权的发生原因主要包括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侵权行为
1、合同,合同是债权产生最主要的原因。
2、侵权行为,侵权行为可分为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
3、不当得利,既没有法律上的原因,也没有合同上的原因,取得了不当利益,而使他人受到损失的行为。
4、无因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九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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