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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匿财务会计报告罪的处罚?

隐匿财务会计报告罪的处罚?
贪污受贿是指企事业单位人员利用职权之便,侵吞挪用公款充当个人资产或者通过损害公共资产来提升个人资产,是为贪污;受贿是指企事业单位相关负责人利用自身职权,收受他人财物。惩治贪污、受贿犯罪,是我国现阶段反腐败斗争的重点,在刑法分则中将贪污贿赂罪列为专门一章,作为独立的类罪,对于加强国家的廉政建设,突出反腐败的打击重点,有效地遏制职务犯罪,都具有积极的意义。
2024-02-22 01:04:29 已帮助133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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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匿财务会计报告罪的处罚?
法律分析
构成隐匿财务会计报告罪的,相应的处罚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至二十万元罚金。但如果是单位犯该罪的,则对其直接责任人员,按照上述规定处罚,并对单位处以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
之一
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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