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自书遗嘱一般要去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处公证。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自书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定的方式对其遗产等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法律依据
《公证法》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