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时,应填妥《个人住房贷款申请审批表》,并向银行提交如下文件:借款人合法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军 官证或其他身份证件);贷款行认可的经济收入或偿债能力证明(如借款人收入证明、纳税证明或职业证明等);
2、有配偶借款人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有共同借款人的,需提供借款人各方签订的明确共同还款责任的书面承诺;抵押物或质押物的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质押证明和抵押物估价证明;以公积金作为自筹资金的,需提供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批准动用公积金存款的证明;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3、签订合同。借款申请人在接到银行有关贷款批准的通知后,要到贷款行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相应的担保合同,并视情况办理公证、保险和抵(质)押登记等手续。
4、发放贷款。经银行同意发放的贷款,办妥有关手续后,银行将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将贷款一次或分次划入售房人在银行开立的存款账户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