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集并固定相关证据。需保存病历、诊断证明、费用清单、检查报告等材料,这些材料可证明接受过医疗行为及产生的损害结果。
(二)尝试与医疗机构协商解决。主动联系医疗机构,就事故原因、责任划分、赔偿金额等问题沟通,若达成一致需签订书面赔偿协议,明确协议内容和履行方式。
(三)协商不成时选择调解或诉讼。若协商无果,可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调解,由其组织双方调解。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讼中可能需进行医疗损害鉴定,以确定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过错及责任大小。
法律依据为《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发生医疗纠纷,当事人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双方自愿协商
(二)申请人民调解
(三)申请行政调解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