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合同事务专题 > 合同终止专题 > 约定保管期限的保管合同有没有任意解除权

约定保管期限的保管合同有没有任意解除权

约定保管期限的保管合同有没有任意解除权
合同终止,是指因发生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情况,使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使合同的法律效力终止。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因为,合同终止只是使合同关系向将来消灭,并不溯及力,因此不产生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
2024-03-05 12:34:19 已帮助2974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约定保管期限的保管合同有没有任意解除权
1、约定了保管期限的合同需要按合同约定,不能任意解除合同保管合同又称寄托合同、寄存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一方将货物交付他方保管的合同。保管人为寄存人保管物品,并在约定期限内或应寄存人的请求,返还保管物品。
2、法律依据:
根据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