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丧葬补贴费丧葬补贴费准则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中央国家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执行所在地的准则。陕西3500元
2.一次性抚恤金一次性抚恤金的数额,根据工人丧命性质确定,因病丧命的,按工人病故时的10个月的薪水额发给:因公牺牲的,按牺牲时20个月的薪水额发给;准许为革命烈士的,按牺牲时的40个月的薪水额发给。一次性抚恤金,国家机关工人丧命后,由其亲属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发给,事业单位工人丧命后,由其原工作单位发给。
3.遗属生活困难补贴工人丧命后,遗属生活有困难的,死者生前所在单位,能够根据“困难大的多补贴,困难小的少补贴,不困难的不补贴”的原则,予以定期或临时补贴。遗属生活困难补贴准则,通常以能维持当地群众生活水平为原则,具体准则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限定。中央国家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执行所在地区的准则。遗属补贴费按应享受遗属补贴的人数和准则计量,其总额不得超出死者生前的薪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