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务人逃跑债务怎么处理
可以委托律师或自己查找,借款人是否有工作单位,是否有车辆、房产等财产,或者找其家属来进行协商。如果其确有财产或工作单位,当事人可以向借款人户籍所在地人民提讼,申请财产保全,可以在缺席审判后作出公告送达,后当事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借款人有单位的话,工资就属于其他可供财产,就可以在其工资中将欠款扣除。
如果打的是借条,借条上有没有还款时间?如果有还款时间,那么从还款日期到了之后,有两年的时效期间,当然如果没有写还款时间,可以随时,因此,如果诉讼时效快到了,应尽快向,可以公告送达和缺席判决,将债权通过法律判决确定下来。
顺便说一句,如果打的是欠条,也没有写给钱时间的话,那诉讼时效是两年。
二、债务人死亡怎么办
公民死亡之时或多或少要留下遗产:一是财产,二是财产权(债权);同时遗留下债务:一是死者生前所负的债务,二是死者身后因丧葬、遗产管理等所生之债。我国民法典中的遗产是将债务排除在外的。把清偿死者债务和缴纳死者所欠税款作为继承人的一项义务加以规定,民法典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这一规定与我国民法的权利与义务一致原则相适应。同时,我国的财产继承制度在处理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债权和债务时,采取限定继承的原则,继承人对于被继承人所欠的债务和税款,限定在继承人所继承遗产的范围之内负责清偿,超过继承人所继承遗产的价值总额,超额部分继承人可以不负清偿的责任。
生活中存在那种为躲避债务而远走他乡的人,面对这样的情况,债权人的利益不可能不得到保护。于是我国法律规定了,要是发生债务人逃跑的情况,那么债权人可以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查找,之后向申请财产保全,在进行缺席判决后获得债务人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