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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复议终审裁定不服怎么办的

执行复议终审裁定不服怎么办的
不管是民事审判还是刑事审判,在审核活动的最后都会宣读判决书,案件最后流程就是依据判决执行。对于一审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如果当事人不服,那么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提起上诉。但有能力而拒不依据法院判决、裁定执行,可能会强制执行,甚至还可能触犯刑法。根据《刑法》第313条规定: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2024-02-29 19:27:55 已帮助206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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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复议终审裁定不服怎么办的
  对执行异议复议终审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需要从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会裁定驳回。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需要从收到书面异议那天起的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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