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离婚又称诉讼离婚,民政局离婚又称协议离婚,对于二者的区别,个人认为有以下几点:
(一)流程不同:法院离婚要求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提交起诉材料,经过法院审理程序,以解除婚姻关系;民政局离婚要求双方一同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提供相关文件,以解除婚姻关系;
(二)两种离婚方式只能二择一:当事人只能选择法院离婚或者民政局离婚,不能既要求出具离婚判决书,又要求颁发离婚证;
(三)收费不同:民政局离婚,登记费、工本费、手续费等全部费用合计,大概只要几十元到几百元;法院离婚,不涉及财产分割或者财产总额小于20万的,每个案件交纳50至300元的受理费;涉及财产总额超过20万的部分,按0.5%的比例缴纳,诉讼成本大大提高。两者相较之下,民政局离婚的性价比高很多;
(四)耗时不同:民政局离婚,文件齐全的情况下,一般可以当天办结拿证;法院离婚,案情简单的,经过整个诉讼审理流程,待真正拿到判决,至少也要几个月;案情复杂的,甚至要1、2年;
(五)离婚证明文件的形式不同:法院离婚,最终当事人获得离婚判决及离婚证明书;民政局离婚,最终当事人获得离婚证。但不管是法院出具的离婚文书还是民政局出具的离婚证,都系双方婚姻关系解除的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