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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追缴含义是什么

继续追缴含义是什么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2024-02-23 05:55:06 已帮助186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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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追缴含义是什么
一、继续追缴是什么意思
继续追缴意思就是如果被告人的赃款并未全部收缴,将继续给予追缴。
二、如何执行刑事判决中的“继续追缴”
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
继续追缴由执行,于法有据。的不执行,将导致“继续追缴非法所得”内容的判决成为一纸空文。因为刑事判决已对受损害的事实予以确认,并作出“继续追缴”这一处理,就是对已认定的同一事实再经民事诉讼程序予以确认,不符法律规定。然而,针对该部分的判决是否由直接移送执行,又认为于法无据,不属于执行管辖,不应当立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限定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对于盗窃抢劫、诈骗等案件中遭受财产损失被害人,只有在“经追缴或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的情况下才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不执行直接导致了被害人的这一救济权利的行使不能。如此,实际遭受损失的单位或者个人,在被告人不愿自觉履行的情况下,只能眼睁睁看着一纸判决文书,却无法获取近在咫尺、可供执行的财产,实体权利无法得到保障和实现。
“继续追缴”的执行应当及于被执行人的合法财产。其
一,虽然刑诉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均明确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中严禁扣押、冻结与案件无关的合法财产,仅是在案件未经审判的情况下,对于非涉案财产的一种合理、合法保护。而对于生效判决中“继续追缴非法所得”之类的财产部分,法律并未作出同种限制性要求。其
二,普通的民事侵权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尚且应该以侵权者的合法财产承担无限的民事赔偿责任。其
三,刑事犯罪行为与民事侵权行为相比,其主观恶性更大,对社会的危害性更重,如果造成的损失不能由犯罪者的合法财产来进行弥补,那只能是对犯罪者的纵容和对守法公民的伤害。因此,从立法精神来看,如果刑事违法所得的追缴仅限于犯罪所得物,不能逾越其合法财产这道鸿沟,反而不及通过民事诉讼途径对实体权利保护的效果,不符合社会主流价值观和道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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