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诉讼仲裁专题 > 治安管理专题 >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是否还要承担民事责任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是否还要承担民事责任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8条的规定,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行为人或者其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比如《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殴打、伤害他人,盗窃、骗取、哄抢公私财物,偷开他人机动车等。对于这些违法行为,除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追究其行政法律责任,予以警告、罚款乃至行政拘留处罚外,对造成被侵害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损害的,还应当依照有关民事侵权法律的规定,由责任人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至于具体民事责任的范围、承担民事责任的具体方式等,都需要依照有关民事法律的规定来确定。
最新修订:2024-02-24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