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海关总署令第43号,外币属于限制出境物品,但不属于限制进境物品。同时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关于印发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汇发〔2003〕102号),对于携带进境的外币,超过等值5000美元的,需要向海关进行申报,但没有数量限制规定。
2、但是,对于邮寄渠道的外币进境,目前未见海关监管方面的明文规定。总体而言,应当按照自用、合理的原则,在满足国家外汇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进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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