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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利息或附条件期限的债权是否能够申报

附利息或附条件期限的债权是否能够申报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2024-02-25 15:12:53 已帮助212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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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利息或附条件期限的债权是否能够申报
附利息或附条件期限的债权是可以申报的。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债权申报是指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时,当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申报债权。债权申报是有时间限制的。根据相关规定,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依法申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六条 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 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第四十七条 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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