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离婚财产分割法院管辖的相关规定是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来管辖,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有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当中,住所指的是公民的户籍所在地,但被告人长期都不居住在户籍所在地的话,选择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也是合情合理的。
婚约财产纠纷、离婚后财产纠纷、夫妻财产约定纠纷、分家析产纠纷等纠纷属于婚姻家庭纠纷,不适用不动产专属管辖,按照被告住所地确定管辖法院。《民事诉讼法解释》第十七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离婚财产分割起诉管辖法院,一般是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也可以到经济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来进行起诉处理,具体情况下可以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举证后由法院来对离婚财产进行判决处理。
分割离婚财产时,可以由被告住所地的法院管辖,也可以由财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对婚内共同财产来说,可以由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签署离婚协议进行分割,也可以去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来判决分割。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