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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避免担保风险

如何避免担保风险
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特定物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债务人以自己的房屋、汽车等财产作为自己债权担保的行为就叫做抵押担保,作为担保的一种方式,我国法律对债务人相关的财产能否作为抵押物以及相关的抵押顺序是做了明确规定的。
2024-02-28 15:50:37 已帮助239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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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避免担保风险
避免担保风险的有效做法如下:
一、事先预防。一般来说,为他人作保是有一定原因的,或是业务单位,或是亲朋好友。为达到既能帮人之难,又不至于自身利益受损的目的,保证人准备承保时应注意两点:
1、应详细了解被担保人的经济实力、资产状况、经营能力、履约能力、商业信誉等资信情况,看其是否能够清偿被保证的债务,千万不能碍于情面而盲目担保。
2、根据《担保法》的规定,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两种担保方式。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依法享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之前,不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没有先诉抗辩权,只要债务人在债务清偿期间届满时没有履行债务,债权人即可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而无需过问债务人是否有清偿债务的能力。因此,保证人在承保时,应尽量提供一般保证。
二、事中监督。对被保证人实施监督是法律赋予保证人的一项重要权利。保证人承保后,要适时督促被保证人按时履行到期债务,如发现被保证人有意规避债务或者存在其他风险情况,要依合同约定及时主张权利。在司法实践中,多数保证人对被保证人是否按约履行债务不闻不问,一旦被推上被告席才后悔,但为时已晚。
三、事后补救。一般情况下,保证合同成立后,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或人民法院依法强制履行后仍有余债,保证人就应按照合同约定偿还余债或承担相应责任。这时,保证人应区别不同情况,采取相应对策:
1、正确行使抗辩权。抗辩权包括两种,一种是前面提到的一般保证人享有的先诉抗辩权。另一种是保证人对债权人的抗辩权,即有权对抗债权人向保证人的请求权。比如,债权人超过诉讼时效对债务人主张权利的;合同履行期限未到,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等。
2、正确运用免责规定。《民法典》规定的保证人免责的情况有:
⑴在保证期间,债权人同意债务人转让债务而未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的;
⑵债权人和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而未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的;
⑶在一般保证方式的保证合同所约定的保证期间或法定保证期间(保证合同对保证期间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满之日起的6个月)内,债权人未对之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要求主债务人履行债务的;
⑷在连带责任保证中,债权人在约定的保证期间或法定保证期间内,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
⑸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而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只要具备这些法定免责事由之一,保证人及时行使抗辩权,保证责任就可免除。
3、及时行使追偿权。包括两种情况:一是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应积极向债务人追偿。二是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保证人可以申请参加人民法院对债务人的破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以最大限度地保护自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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