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保人员各项待遇不受影响职工
社会保险费率进一步下降,不会影响参保人员的养老、医疗和
失业保险的各项待遇。今后,我们将继续根据国家部署和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当提高各类社会保险待遇,进一步确保市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二、具体调整方案 1.
养老保险企业的单位缴费费率下调1个百分点。即从21%降到20%。 2.
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下调1个百分点。即从11%调整为10%。 3.失业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下调0.5个百分点。即从1.5%调整为1%。 三、调整后“五金”缴费标准:上述费率下降2.5个百分点后,本市五项职工社会保险费率总水平为43%,其中养老28%,医疗12%,失业1.5%,
工伤0.5%,生育1%。预计全年可减轻企业负担约13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