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4.根据我国目前的司法实践,二手房买卖合同不轻易认定为无效,但以下六种情况一般认定为无效:
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
②限制行为能力人未取得法定代理人同意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
③以欺诈行为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
④以胁迫的手段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
⑤乘人之危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
⑥房屋买卖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所签订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