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事人在诉讼中用赔礼道歉方式承担了民事责任的,应当在判决中叙明。在司法实践中,如果被告在法庭上赔礼道歉,且原告认可,法院会认为赔礼道歉的责任已经承担完毕,不再判决被告赔礼道歉。如果被告当庭道歉,而原告仍然坚持要求法院判决赔礼道歉,法院可能会斟酌案件事实,确定被告的道歉是否已经达到了法院认为应达到的效果。如果结论是肯定的,则不再判决赔礼道歉。
2.比如,在一起案件中,法院认定被告的言辞对原告的人格尊严以及名誉造成了一定的损害,应承担赔礼道歉的责任,但被告已认识到自己的过错,并当庭向原告口头赔礼道歉,法院予以确认。因被告的行为并未给原告的名誉造成较大影响,故法院驳回了原告要求被告书面赔礼道歉的请求和其他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