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的抚养权是在父母离婚的情况下产生的问题。我国法律规定,父母离婚时,父母与子女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发生改变,只是父母抚养子女的方式发生了变化:由父母双方与子女共同生活、共同抚养变成一方直接抚养子女,另一方给付抚养费和行使探望权的方式行使其抚养教育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父母复婚后,一方作为子女直接抚养方,另一方通过给付抚养费和行使探望权的方式行使其抚养教育子女的权利和义务的模式又变回双方与子女共同生活、共同抚养的状态。因此,原抚养权的约定在父母复婚后是无效的。
如果复婚后又离婚的,这时候对于子女抚养权的问题不再适用上次离婚的约定,而要根据本次离婚的具体情况来重新确定抚养权,如果双方协商不成,那还要根据孩子年龄、双方住房、收入等综合条件来评估孩子放在哪一边,对孩子最有利,就把孩子判决给哪一方。如果孩子满10岁了,还要征询孩子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