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留好借条原件,这是证明借贷关系的关键凭证。
(二)若借条注明还款日期,在临近三年诉讼时效时,及时通过书面、短信等有效方式催款,以中断诉讼时效。
(三)未注明还款日期,出借人主张还款时,要留存好要求还款和借款人拒绝履行义务的相关证据,比如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
(四)若超过二十年,可向法院说明特殊情况,申请延长诉讼时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