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分割协议是有效的,但是前提必须是属于其内容不能够违反法律强制性的规定,比如说约定夫妻共同财产如何来进行分割,以及具体的分割的方式等等,这都是属于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如其他协议一样包括以下内容:1、夫妻当事人双方的详细个人信息,姓名、出生年月、住址、身份证件号码等。2、财产形成的原因及分割理由。3、被分割财产的现状及分割方式。4、分割后财产的转移条件及方式。5、价格补偿及债务问题6、违约责任等。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有效。
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免除抚育子女是父母的一项天职,不得因任何事由予以免除。很多人拟订婚内财产协议时要求不愿要孩子,谁要孩子谁承担孩子的一切抚育费用。此类约定的效力,不能说完全无效。
协议离婚时双方签订的财产分割协议一般情况下是具有法律效力的,问题是签订财产分割协议的时候如果存在着欺诈、胁迫等因素,或者说双方只签了财产分割协议书,却没有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过离婚证,那这样的财产分割协议书从来就没发生过法律效力。
1、按照合同法,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法律效力体现为二:1、表明当事人的约定得到法律的肯定,当事人的合同权利会得到法律的保护。2、合同约定的内容开始实际履行。2、财产分割协议却不具有强制执行力,由于未经过司法审查,因财产分割协议的履行发生争议时,必须先经过合法性审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离婚财产协议根据不同的情况,一般来说生效后才产生法律效力,如果不办理离婚登记手续,自然也就不具有效力,不能用于诉讼离婚中。财产分割协议在婚姻登记机关发给时生效,产生法律效力。但如果其内容存在无效、可变更或可撤销的情形下,其效力就会受到相应影响。
离婚前签订的财产分割协议符合法律规定的话也是有效的,因为双方有可能是在结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愿约定的对于夫妻共有财产的处理,只要此份财产分割协议完全是双方自愿的,在离婚的时候就应该按照婚内的约定分割财产。如果是婚内强迫签订的话就无效。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这一点与诉讼离婚中形成的调解书不同,调解书中的财产处理的内容虽然也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结果,但这种协议是在法官的主持下进行的,其内容的合法性经过司法审查,所以,调解书中的财产处理部分具有强制执行力。
婚内财产分割协议一般情况下也是有效的。但是,也有可能协议书当中的有些约定因为违反了国家的其他法律规定可能会被判部分无效。比如说,在婚内分割财产协议当中约定谁先提出来离婚谁就不能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条款就有可能会被判无效的。所以,具体还是要看协议书当中的详细约定的。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