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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奸案件中一人强奸既遂一人未遂的应如何处理

轮奸案件中一人强奸既遂一人未遂的应如何处理
从社会广义认识上讲,凡一方以暴力手段或者威胁手段强迫另一方与之发生性关系的行为,都属于强奸(即如果女性强迫男性与其发生性行为,在多数人看来,也属于强奸行为)。当被害人因为酒精或药物或宗教影响等而无法拒绝进行性行为时,与其发生性行为也被视为强奸。而教唆、帮助男子强奸妇女的女子,也可以成为强奸罪的共犯。
2024-03-01 22:41:45 已帮助154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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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奸案件中一人强奸既遂一人未遂的应如何处理
两人以上共同故意实施强奸行为,属于共犯,应以强奸罪定罪。但是在量刑上,既遂者应以轮奸量刑,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对于未遂者会比照既遂,从轻处罚,但是刑期也应在三年以上。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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