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断卡行动惩戒了并不影响发工资,工资是个人的合法权益,劳动单位应当依照合同的规定按时发放,可以通过转账、支票的方式支付。
被列入断卡行动名单内的主体,将被实施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并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的惩戒措施。正常情况下,执行机关会为被惩处人员一张可入账并可柜面取现的自用银行卡,该卡是可以取款的,而其他自用银行卡只能柜面取现,不可入账。遇到卡内资金无法取出的情况,及时联系当地反诈处和人行,派出所和发卡银行可能对情况了解不够全面,在得到人行的肯定信息后应当与发卡行积极沟通,取现还是可以实现的。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四条,工资支付主要包括:工资支付项目、工资支付水平、工资支付形式、工资支付对象、工资支付时间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