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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刑事和解

检察院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刑事和解
人民法院、公安机关以及人民检察院依照相应的法定程序在当事人以及其他与该诉讼行为有关的参与人共同见证的情况的,就当事人相关的诉讼请求进行审理的程序就叫做刑事诉讼。根据诉讼的内容和形式不同,诉讼活动可以具体分为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三部分。刑事诉讼是实现国家刑罚权的活动。刑事诉讼的中心内容是解决被追诉者的刑事责任问题。
2024-03-05 08:29:32 已帮助90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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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刑事和解
一般情况下,刑事诉讼中如果受害者同意,双方是可以通过达成和解的方式来处理的。在以下两种情况下,刑事诉讼可以和解:
    1、由民间纠纷引起,可能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刑事犯罪案件;
    2、由于过失犯罪,可能会判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犯罪案件。犯渎职罪的除外。但是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在过去的五年内曾经故意犯罪的,则不能通过和解来解决。
    刑事和解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通过调停人或其他组织使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直接沟通、共同协商,双方达成民事赔偿和解协议后,司法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再追究刑事责任或从轻减轻刑事责任的诉讼活动。
    刑事和解的国内司法现状:
    (一)对轻伤害案件进行刑事和解的情况:
    实践中具体处理方式
    (1)和解后不起诉或退回公安机关处理。
    (2)和解后起诉。
    (3)未和解起诉。
    (二)对未成年人和在校大学生犯罪案件进行刑事和解的情况:
    实践中具体处理方式:
    (1)和解后不起诉或退回公安机关处理。
    (2)和解后起诉。
    (3)和解后暂缓起诉。
    必要性与可行性:
    在中国引入刑事和解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在中国进行刑事和解的必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有利于被害人利益的保障。
    2.有利于保护被追诉者的人权及预防犯罪。
    3.有利于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刑事诉讼效率。
    4.符合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要求,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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