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依具体情况而定。车库因为水管漏水等原因,导致业主车辆被水淹、水侵的,物业应当负责赔偿。
因自然灾害,如台风、雨涝等极度恶劣气候,造成雨水或外部其它水源灌进地下车库的,物业不会赔偿。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自然界极端气候属于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造成的集体、单位和个人经济财产损失,管理单位不承担责任。如果管理单位上了公共责任险,则可以由公共责任险在保额内予以赔偿。
但是实践中,法院对于暴雨天的不可抗力因素的界定,关键在于物业公司未能证明自己在事发前和事发时采取了抢险措施。若是采取相应的抢救措施,则物业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反之物业公司采取了相应的预防抢救措施,但是因为暴雨还是造成了一定的损害,物业公司可因不可抗力的因素做出抗辩,不用进行相应的赔付。
保险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取决于车主投保的保险合同约定。据了解,一些保险公司的车辆损失险中明确规定,水淹车库后车辆被水淹或者涉水行驶导致发动机损害的,属于免赔责任情形。按此约定,车主将无法要求保险公司理赔。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