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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征收土地修路给的农民补偿村里还能再提成吗

市政府征收土地修路给的农民补偿村里还能再提成,但需要经过村民会议同意,并且应当用于村集体的公共设施建设上。
土地的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也就是说土地补偿费是属于咱们整个村集体所有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土地补偿费应当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它的使用和分配。
也就是说这笔钱具体该怎么用,需要开会来决定。比如说,可以抽取一定比例用在村里的公共设施建设上面,剩余部分发放给本村村民等。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九条,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
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最新修订:2024-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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