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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不放贷款导致违约的是否应当承担责任

银行不放贷导致违约的,如果是由于当事人自身的原因则对方当事人可以要求承担损失赔偿,但是如果银行不及时发放贷款不是买卖双方的原因,如果贷款办不下来不是因为买卖双方的问题,而是因为银行贷款额度紧张等外部原因,则不构成违约,卖家应该退还买家已付的购房款,但不能要求赔偿。
贷款批不下来导致购房者无法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房款,属于违约行为损害赔偿的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违约责任
最新修订: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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